勞務派遣的好處
勞務派遣是勞務外包的一種,是現代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是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新型用人形式。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派遣機構提出所需人員的標準條件,并通過派遣機構為所聘用人員辦理用工、發放薪酬以及代辦社保、檔案托管等。
派遣方式有以下幾種:
(1)、完全派遣:由我單位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工人招牌、辦理保險、發放工資、健康體檢等。
(2)、轉移派遣:由用人單位自行招牌、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我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我單位負責員工的薪酬、福利、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減員派遣:指用人單位對自行招牌或者已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我單位。由我單位代付有關費用,包括工資、獎金、福利、各項社會保險金,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管理費用。其目的是減少用人單位固定員工,增強用人單位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才資源彈性。
(4)、試用派遣: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我單位,后以派遣形式試用,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選拔誤差風險,有效降低用人成本。
1、勞務管理便簡,提高企業管理效率
被派遣單位不需要設立專門人員、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具體繁瑣的人力資源管理,這些人員的人員聘用、異地勞務引進、檔案接轉、流動手續辦理戶口落實、建立員工檔案,員工工資、獎金的統計、發放,各類社會保障建立及繳納、工傷申報勞動糾紛處理等諸多人力資源管理事務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負責完成。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可以有更多精力專注于提高企業核心竟爭力的管理,如進行科學的崗位設置、員工考核、員工技能的培訓等等方面。使企業真正實現"用人不管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資源管理效益。
2、用人機動靈活,提高員工管理的效能
許多被派遣單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業務變化很大,采用人才派遣用人形式,可以在增加業務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公司用人進出靈活,不受編制限制,人員進出手續都由派遣公司進行專業化服務,充分展現被派遣單位擇人和個人擇業自主權。
3、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業競爭力
被派遣人員的人事檔案有中心調集和管理,在合同期,中心對派遣人員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約制度,這樣完全可以保證被派遣人員在合同期安心工作,被派遣單位不會擔心人才在安排之外出現流失和“跳槽”。
4、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首先,被派遣單位不必增加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或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管理,由派遣公司完全承擔這一任務,為被派遣單位節約了管理成本。(一般在原單位建立派遣人員進行管理,溝通和工人的工傷的負責)
其次,可大幅降低常規性人力資源管理費用支出,如:勞務招募廣告、退休資遣費、用錯人成本等等。
再其次,由于用人的機動性,被派遣單位可以根據公司的發展,依據崗位效益、市場的工資價格靈活地調整工資的標準,其員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編員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5、規避勞動糾紛,維護企業信譽
被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之間沒有勞動合同關系,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系隸屬于人才派遣公司。這樣,作為被派遣單位避免了與被派遣人員人事(勞動)糾紛的發生,從而節省被派遣單位的管理精力,專心于事業的發展。同時,由于第三方的加入,有效化解人事(勞動)糾紛。
6、確保員工素質,分散用人風險
因單位采用派遣形式,所用人才可進可退、能上能下,其機制十分靈活,大大降低和分解用人風險。
7、建立勞務轉接。確保用人好處
因為企業和我們簽定的勞務派遣合同,我公司的義務加大(缺少一個人的獎罰制度)我們會加大單位宣傳力度,并進行培訓確保勞務人員的穩定性。并且在我們派遣地區附近的企業知名度。形成一種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在一個企業上班的好局面。
勞務派遣也可作為員工長期調入前人事考察工作的補充手段。
總之,實行勞務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凈化了用工企業的人事管理職能。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理順了勞動關系,規范了用工行為,使用工單位和勞務人員建立起和諧穩定的勞務關系。因此對勞動者個人來講,改變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加有了保證。